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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普通高考成績卷面分復查工作安排
一、復查內容
復查內容主要為普通高考各科類答題卡是否存在著漏評、卷面總分漏記、錯記等。評卷教師對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復查范圍。
二、時間安排
卷面分復查工作全省均安排在6月26日一天。各地應提前一天,通過計算機網絡將申請卷面分復查的數據庫傳送至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逾期不再受理。
三、復查程序
(一)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要及時將有關安排告知相關學校并通知全體考生。申請卷面分復查由考生本人持準考證和高考成績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25日之前)到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一次性提出申請,填寫《復查高考卷面分數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
(二)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將卷面分復查數據庫(格式與往年相同)及相關統計情況通過普通高考考務指揮平臺上報。如統計結果與數據庫有出入,將退回重報。
(三)復查結果將直接通過網絡傳送給相關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收到復查結果須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復查成績如有差錯,由省教育考試院更正后,由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重新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給考生并換回原成績通知單交省教育考試院留存。復查分數如無差錯,則不再打印成績通知單。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