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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考報考須知

    發布日期:2014/12/2 來源: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考報考須知


          為確保2015年音樂學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特制訂本須知。

          一、報考方式和收費標準

          1.選擇報考音樂學類的考生可以在下列組合方式中任意選擇一種組合方式報考。考生報考音樂學類的四個專業可以兼報,但不能兼報美術與設計學類、舞蹈學類和戲劇與影視學類。

    組合方式
    專業一
    專業二
    備  注
    1
    音樂理論
    /
    單報
    2
    音樂學(藝術管理)
    /
    單報
    3
    音樂學(音樂教育)
    /
    單報
    4
    音樂表演
    /
    單報
    5
    音樂學(音樂教育)
    音樂理論
    雙報
    6
    音樂學(音樂教育)
    音樂表演
    雙報
    7
    音樂表演
    音樂理論
    雙報

          備注: 報雙專業的考生如有相同科目須按照報考“專業一”的考試科目要求參加考試。

          2.收費標準按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執行,每科目60元/人。音樂學類兼報收費由武漢音樂學院公布。

          二、考試科目

          詳見《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音樂學類考試大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三、報名及考試流程

          報考音樂學類的考生,請考生于2014年12月12日至16日(17時結束),憑高考報名號和二代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考試網進行統考報名,填報相應科目的考試曲目和網上繳費。請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曲目填報和繳費工作,以免錯過網報時間。網報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曲目填報和網上繳費的考生,視為未報名,無法予以安排考試。考試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及要求

          1、閱讀須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和注意事項。

          2、核對信息:考生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是否與本人高考報名時填報情況一致。

          3、選擇報考專業方向。

          4、曲目填報:根據考試大綱要求,認真填寫面試科目的考試曲目。

          5、網上繳費:根據選擇報考的專業,進行網上繳納考試費,網上繳費成功后,考生一律不能修改報考專業和考試曲目。

          6、打印準考證:請考生于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27日,憑高考報名號和二代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流程及要求

          1、筆試時間:2014年12月28日上午。

          筆試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考試要求及注意事項請見準考證的規定。

          2、筆試要求

          (1)2014年12月27日下午,考生可憑《準考證》到相應考試地點察看熟悉考場。

          (2)考生須按時趕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筆試開考前30分鐘可以進場,考生憑《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考場入口處接受安檢,通過安檢后,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驗。

          (3)考生進入考場時,不準攜帶任何書包、資料和通訊設備入場,攜帶物品須存放在“小件物品放置處”,若發現考生攜帶規定以外物品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

          (4)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橡皮和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筆試統一使用答題卡作答,所有答案必須填涂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否則無效。

          (5)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在答題卡指定區域粘貼好本人準考證條形碼,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6)開考(播放音頻內容)后遲到考生不得入場;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7)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卷。

          (8)考試終了鈴響,考生必須立即起立、停止答題,待監考員清點試卷和答題卡無誤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卷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否則,按違紀處理,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三)面試流程及要求

          1、考試時間:2014年12月28日下午至2015年1月4日。

          面試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以考生本人準考證上 “考試安排”為準。

          2、面試流程

           (1)候考:考生須根據本人準考證“考試安排”規定的面試科目考試時間,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候考并參加考試。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候考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抽取考場: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場。

          (3)抽取考試順序: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試順序。

          (4)曲目抽取:考生在面試現場通過電腦隨機抽取曲目,考生須按照抽取的曲目和順序進行考試。

          (5)現場評分:評委根據考生考試情況,進行現場評分。

          3、面試要求

          (1)考生按本人《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候考并參加考試。

          (2)考試時,遲到者不得進場,視為自動棄考。

          (3)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除證件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一經發現,按違規處理,取消考試資格。

          (4)面試考場除鋼琴、電子管風琴、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爵士鼓外,其他樂器自備。考場內考生禁止透露姓名、考號、曲目等個人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

           (5)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察看考場及有關注意事項。考試的相關信息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考試網站和考試現場公告欄公布。如有變化,以現場公告為準,請考生注意查看。

          四、考試地點

           面試: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筆試地點以準考證考試地點為準。

          五、違紀違規處理

          對在省級統考中違紀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和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六、乘車路線

          1、從武昌火車站可乘坐43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2、從漢口火車站或武漢火車站乘坐地鐵至積玉橋站,再轉乘514、539、717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3、從天河機場乘車機場大巴至武昌宏基客運站,再轉乘578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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