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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籍生源報考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指南
一、生源范圍
1.生源地為湖北恩施州(含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等8縣市,下同)的少數民族應屆生或非在職往屆生;戶籍、人事檔案均在湖北恩施州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
2.戶籍、人事檔案均在湖北恩施州,且在恩施州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漢族在職人員。
3.在鄂民族院校、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
二、報考條件
1.承諾畢業后回湖北恩施州或定向單位就業。其中,非在職生源回恩施州就業;在職生源回定向單位就業。
2.學歷、年齡等條件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下達201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民廳〔2014〕 5號)的要求。
三、報考程序
(一)確認報考資格
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請于2014年10月31日前(報考博士研究生的應于學校規定報名截止日期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無需委托書,下同)持以下材料到湖北省教育廳一樓政務大廳確認報考資格:
1.本人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式一份;
2.本人戶口薄的《常住人口登記卡》或《學生集體常住人口登記表》復印件,一式一份;
3.本人畢業證書復印件或在校學籍證明,一式一份;
4.《考生登記表》,一式三份。在職考生的《考生登記表》須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填寫入職年份并簽章。
取得報考資格人員名單在“湖北省教育廳”網站(gov.e21.cn)公示。
(二)領取考試校驗碼
通過資格確認的考生,于2014年10月31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考生登記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試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部門領取校驗碼。在湖北省參加考試的,到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大廳領取校驗碼;在外省參加考試的,到當地省級教育考試部門咨詢校驗碼領取事宜。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依照招生單位的要求報名考試,無需領取校驗碼。
(三)簽訂定向協議
擬錄取考生,于2015年9月30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蓋有招生單位(即錄取高校或院所)公章的《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五份)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四份)與湖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簽訂定向協議(定向協議書內容必須與教民廳〔2014〕5號文件所附協議書保持一致)。
四、乘車路線
1.湖北省教育廳:武漢市武昌區洪山路8號。可乘車到洪山路公汽站、姚家嶺公汽站、八一路東一路口公汽站、洪山廣場地鐵站下。
2.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47號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附樓考生服務大廳。可乘車到蔡家嘴路公汽站下。
3.湖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武漢市洪山區石牌嶺洪達巷104號湖北工業大學馬房山校區院內2樓201室。可乘車到荷花村公汽站、石建村公汽站、黃家灣公汽站下。
五、政策咨詢
QQ群:216747963。
湖北省教育廳高教處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高考辦
湖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