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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考監所管理(專科)和調整監所管理(獨本)部分課程通知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轉發全國考委
《關于停考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和調整監所管理專業
(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的通知》的通知
鄂自考〔2014〕1號
各市、州、神農架林區、江漢油田自考辦、中央司法警官學院自考辦、湖北省司法廳自考辦:
根據國家廢止勞動教養制度的精神,全國考委經商司法部,決定調整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現將《關于停考監所管理專業(專科)和調整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部分課程的通知》(考委[2013]2號)文件轉發給你們,調整課程從2014年起執行,請各地各單位向考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考試計劃調整平穩過渡。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