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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自學考試與中職中專教育銜接開考巖土工程技術等專科專業的通知
荊州市、宜昌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
經研究,同意你們從2007年上半年開始進行自學考試與中職中專教育銜接試點工作。現就開考專業及其它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自學考試與中職中專銜接試點工作應嚴格執行全國考辦有關規定,并要在不影響中職中專學校正常教學的前提下進行。
二、開考專業及主考學校
根據荊州市自考委和湖北國土資源學校要求,同意開考巖土工程技術、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工程測量技術三個專科專業,主考學校由湖北國土資源學院擔任;根據宜昌市自考委和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要求,同意開考文秘與辦公自動化、酒店管理與導游、計算機應用技術三個專科專業,主考學校由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擔任。
三、職責分工
省自考委:貫徹執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方針、政策和業務規范;負責試點專業的管理;組織考試;負責考籍管理、畢業資格的審定和畢業證書的發放等。
市自考委:負責政策宣傳及生源組織等;負責報名及相關信息數據的匯總和上報;按省自考委要求具體落實考試組織工作;對銜接專業的助學活動進行指導;協助省自考委對銜接工作進行具體管理和組織。
主考院校:負責招生宣傳;參與命題、評卷工作;建立實踐技能訓練基地,進行專業技能實訓并負責實踐性課程的考核;對專業教學進行指導;在畢業證書上副署;做好省、市自考委布置的其它工作。
四、報考對象及畢業證書辦理
1.生源對象:生源對象為高職學院、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和技工學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包括社會青年);普通中專、職業中專及技工學校在校生原則上應從2年級或2年級以上開始參加學習和考試。
2.畢業證書辦理:取得所報專業規定的所有課程合格成績、完成規定的實踐考核、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考委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副署,國家承認其學歷。
五.考試安排
銜接專業的考試從2007年元月份開始,考試時間與全國自學考試時間同步,即元月、四月、七月、十月。
六.經費
按照物價部門有關規定向考試機構交納相關費用。
附件: (點擊附件處瀏覽)
1.巖土工程技術(專科)專業考試計劃
2.水文地質與工程地質(專科)專業考試計劃
3.工程測量(專科)專業考試計劃
4.文秘與辦公自動化(專科)專業考試計劃
5.酒店管理與導游(專科)專業考試計劃
6.計算機應用技術(專科)專業考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