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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全省開展紀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頒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動的通知
各市(州)自考辦,主考學校自考辦,社會助學機構: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關于開展紀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頒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動的通知》(教考試辦函[2008]21號)精神,為紀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頒布20周年,向全社會展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20多年來為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建設、促進教育公平以及在建設終身教育體系和學習型社會中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弘揚中華民族勤奮好學的精神,提高社會民眾關心和參與自學考試的熱情,展現自學考試工作者和自考生的風采。經研究決定,自2008年7月至9月在全省開展征文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文對象與內容
本次征文活動面向全省廣大自考工作者及在籍自考生和畢業生。自考工作者以“歷史的創造,時代的需要”為主題;考生以“融入自考,成就人生”為主題。以參加自考或從事自考工作的經歷為內容,再現參加或從事自考的切身感受,以及自考制度對個人、社會產生的影響等。
二、征文體裁
征文體裁不限,可采取通訊、小說、紀實文學、隨筆、散文、詩歌等多種形式,篇幅控制在1500~3000字以內。
三、投稿方式
征文請一律用電子文稿(word)方式發至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綜合助學科,截止時間9月30日。電子郵箱:hujx@hbea.deu.cn、lilinwh@21cn.com、QQ:408759757 、 412359512。
四、其他
1.對征集到的優秀論文將結集出版。對質量高、反響好的文章,將上報全國考辦,推薦發表。
2.編寫、發表自學考試系列宣傳文章,是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頒布20周年的契機向社會宣傳自學考試的有效方式,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抓住時機,廣泛宣傳征文活動的意義。各地自考辦要加強與自考助學組織的聯系,發揮他們的集體組織作用,動員和組織相關人員及自考生踴躍參加征文活動。并結合本地實際,主動與本地受眾廣泛的媒體溝通發表文章,充分利用自辦報刊、網站等媒體做好相關的宣傳工作。在活動中有何問題,請與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辦聯系。
聯系人:胡繼雄、李林;
電 話:027-68880253、68880252。
2008年7月16日